公 告
根据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经珠海各口岸入境且14日内无外国和香港、台湾地区旅居史,无发热、乏力、干咳、咽痛等症状,保障港澳正常生产生活的特定人员,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全部实行核酸检测,并对其严格加强全流程健康管理,确保闭环运作。现将相关人员范围公告如下:
一、应急公务、商务人员;
二、粤澳两地牌司机及允许入出横琴的澳门单牌车司机;
三、粤澳合作产业园员工、在横琴跨境办公的澳门企业员工、珠澳跨境工业区的员工;
四、其他保障港澳正常生产生活的特定人员。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