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4日电(记者黄小希)记者24日从国务院侨办获悉,《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已列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广东省政府2014年立法预备项目计划。这部条例是我国首次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对华侨权益保护进行综合性立法。
据广东省侨办副主任林琳介绍,《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涵盖了华侨人身权益、政治权益、财产权益、社会保障权益、教育权益、计划生育权益、投资权益、捐赠权益等八方面权益的保护,其中重点突出了华侨房屋、侨资企业、社保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