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非常感谢您对侨捐项目的关注。侨捐项目是指华侨、港澳同胞捐赠公益事业项目。侨捐项目本身没有分省、市、区级。为了更好的履行对侨捐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广东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华侨捐资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经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确认后报所在地级以上市侨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华侨捐资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经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确认后由所在地级以上市侨务行政主管部门报省侨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捐资额在500万元以下、500-1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分别由县级、地市级、省级侨务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检查、特殊情况下调整或改变用途审批、报废备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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