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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贫困归侨扶贫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广东省2018年贫困归侨扶贫救助补助资金安排计划及说明公开如下:
一、广东省2018年贫困归侨扶贫救助补助资金安排计划
二、广东省2018年贫困归侨扶贫救助补助资金安排计划说明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2018年贫困归侨扶贫救助补助资金可安排额度为中央华侨事业费1456万元及省财政计划安排资金547万元,合计2003万元。
(二)资金分配。特困归侨生活补助金根据各地上报的纳入低保特困归侨人数按照标准法安排;困难归侨子女助学金、贫困归侨子女助学金和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按因素法安排。具体说明如下:
1.分配方法。特困归侨生活补助金标准按每人每年3000元计算。今年纳入低保归侨人数为1652人,合计安排资金495.6万元。剩余资金1507.40万元用于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和归侨子女助学金。
2.分配原则。一是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和归侨子女助学金向欠发达地区倾斜,突出支持国家和省重点支持的地区。二是纳入财政省直管县都独立安排。三是省农垦总局系统贫困归侨扶贫救助补助资金由省农垦总局分配使用。考虑到省农垦总局为中央企业单位,归侨生活困难补助没有完全实行属地管理,仍按以往途径下拨补助资金,由省农垦总局分配,专款专用。
3.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和归侨子女助学金分配计算。
(1)设定基数。除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6市外,全省每个县(市、区)和农垦总局所属的湛江局、茂名局、阳江局、揭阳局、汕尾局各安排2万元作为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和归侨子女助学金基数,共计198.00万元。
(2)按因素分配。重点考虑当地的归侨人数、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及突出国家和省重点支持的原中央苏区和民族县三个因素。即:按上款分配后剩余的1309.4万元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和归侨子女助学金余款根据归侨人数、地区差异、重点支持地区因素分配:?
①一般地区按当地归侨人数人均157.72元计算;
②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6市和顺德区等发达地区按一般地区的30%计算,标准为人均47.32元;
③原中央苏区和民族县按一般地区的150%计算,标准为人均补助236.58元;
④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百元),并调整为500元的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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