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协助海外培养华文幼儿教育师资,中国海外交流协会、广东省海外交流协会拟于2012年9月至2013年7月在广东省联合举办“第九期华文幼师培训班”,学习时间一年,拟招学员100名,额满即止。学员在广东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保险费等由主办单位承担,国际旅费、伙食费、签证费等费用自理。
该培训班的具体招生事宜已委托中国驻外使领馆统筹,欢迎符合招生条件,有较好华文基础、有志于从事华文幼教事业的青年老师报名参加培训。有意者请于2012年6月10日前填写学员登记表发至gdqbtraining@yahoo.cn,我们将指导您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报名。报名学员必须满足中文水平、年龄、服务意向及身体健康等要求和条件(详见招生简章),学员在学期间如被发现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即被退回,由此造成的费用由学员自行负责。
下载: 华文幼师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
广东省海外交流协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梁燕 86-2087353170(办) 86-2087352537(传真)86-13422345512(手机) E-mail:gdqbtraining@yahoo.cn
?
?
第九期华文幼师培训班招生章程
主办单位:中国海外交流协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海外交流协会
培训地点:学员将根据汉语测试水平分班,分别前往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幼儿师范学校就读。
报名条件:
1.具备较好的中文听说读写能力;
2.年龄18-35周岁,性别不限;
3.有志于从事华文教育事业。参加培训的学员须与派出机构或资助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并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承诺毕业后回居住国至少从事3-5年的华文教育工作;
4.身体健康:需提供当地医院体检证明。
?
学员如被发现不符合上述条件,即被退回,由此造成的费用由其自行负责。
报名方式及开学:
2.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明、体检证明、服务协议。
3.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6月30日。
4.2012年9月5日报到;9月6日进行中文水平测试、分班;9月7日开学典礼。
费? 用: 学员在广东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保险费等由主办单位承担,国际旅费、伙食费、签证费等费用自理。
?
?